Article 41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中心城区,在牡丹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前,是指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东至牡丹江、东小河和大湾组团东部边界,南至鹤大高速公路和新兴组团南部边界,西至绥满高速公路,北至北山;在牡丹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后,是指牡丹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