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先行区可以建立区域性制剂中心,承担或者接受委托开展先行区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

医疗机构制剂可以在先行区调剂使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

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先行区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配制、使用等加强管理,确保制剂安全有效。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