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辖区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