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对起诉至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前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一方当事人明确提出终止诉前调解,或者诉前调解期限已满,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依法登记立案。
登记立案后,适宜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或者委托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理并作出裁判。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