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三)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四)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和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五)依法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六)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穿(跨)越公路修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事宜;

(七)审批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车辆通过公路事宜,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维护公路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九)为查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凭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