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生态环境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教育计划,明确重点教育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