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鼓励、支持对传统村落内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发展利用,在传统村落设立摄影绘画、文学创作、乡村体验游、农业生态游、文化创意产业等基地。

对传统建筑可以进行保护性利用。鼓励依法合理利用传统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村史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场所和传统作坊、传统商铺、民宿等,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展示。

Local Regulations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