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电力、建材和其它大中型企业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在前款所列地区开办矿山、电力、建材等小型企业,从事采矿、挖沙等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