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企业可以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申请注销,由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相关事项。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时限为二十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