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学校应当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普及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对知识,做好日常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访、免疫规划管理等工作。
学校应当建立和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校园内突发传染病或者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暂时性隔离、停课等措施,同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控。
学校因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等,采取较长时间停课措施时,可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在线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