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整合创新资源,优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支持国家在本省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参与本省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发挥引领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