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者机构,加强产学研结合的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企业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申报和承担科学技术开发项目。
行业协会应当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鼓励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