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人口健康、食品安全、智慧交通、绿色建筑等民生方面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组织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新技术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应用,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提高治理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