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Chapter 7 附则Article 56In force本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Article 55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