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科学合理规划设计,保障通行安全,提高通行效率。
坚持慢行优先,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优化交叉路口设计,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过街通道;优化非机动车标志、标线配置,完善系统、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点以及换乘枢纽非机动车道、步行通道的建设和管理。
城市道路应当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混合通行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应当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交叉路口应当主要采用立体行人过街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