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根据道路交通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城乡管理等部门编制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编制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城乡管理等部门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并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