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等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及其使用功能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