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Chapter 3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审理和交办Article 12Repealed办事机构或者代表工作部门根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的内容,分别确定交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以及省级党群组织研究办理。对涉及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和会办部门。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2, 1993Article 1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