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标准化条例/Chapter 3 标准实施Article 24In force企业在提供产品、服务前,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执行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其提供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企业应当按照其公开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提供的产品、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