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地方金融组织未报送相关材料或者报告相关事项的,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