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娄星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仙女寨区域的保护和管理。

娄星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仙女寨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仙女寨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仙女寨区域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仙女寨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仙女寨区域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