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河道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的治理、运行、维护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的补偿制度。

鼓励、支持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出资、捐资、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河道生态治理、利用和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