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自治县的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把城镇建设成为具有民族特色、辐射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区域性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劣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农村村民建房的人均占地标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城乡环境的绿化、美化,提倡在房前屋后种植树木、培植花草,美化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