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的日常管理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居(村)民会议、业主大会就养犬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监督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