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收到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材料的,应当派人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