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应当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一致。

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食品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随餐小票或者清单上标注食用时间提示和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网络平台名称、订单编号等信息。

餐饮服务提供者直接向消费者配送食品的,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用具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