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城市道路绿化美化应当具有地方特色。各类绿地、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等应当保持美观、完整;行道树应当保持排列整齐,树形、树冠美观。
树木、绿地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保持植物、植被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适时养护、更新植物、植被,保证绿地安全防围设施、标牌设施完好、整洁;定期修剪行道树,防治病虫害;及时淘汰、更换影响市容环境和易倒伏的树种。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