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组织开展综合治理:
(一)辽西山地丘陵区以蓄水、拦沙、保土为主,加强坡面和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采取修建梯田、鱼鳞坑、竹节壕、蓄水池、截(排)水沟、谷坊及封育保护、植树造林等措施;
(二)辽东山地丘陵区以水源涵养、水质维护、保土为主,加强坡耕地、蚕场、板栗园、参场、沟壑等治理,采取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
(三)辽北漫川漫岗区以保持土壤功能、防止黑土资源流失为主,采取保护现有林草资源、改变耕作方式、控制沟道侵蚀等措施;
(四)辽中人居环境维护农田防护区以防护林网建设为主,实施城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矿山水土保持功能恢复治理;
(五)辽南人居环境维护减灾区以增加森林植被覆盖、保护沿海地带生态为主,预防泥石流、山洪等灾害。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