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设立医疗机构。

养老机构设立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的,依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