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制作或者复制、发行等活动(以下简称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