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因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调整或者取消的,由原提出划定方案的人民政府组织对调整或者取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后,按照规定的批准程序和权限重新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