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在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