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教育督导,包括下列事项: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情况,高中阶段结构调整情况;
(三)办学标准执行情况;
(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
(五)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情况、控辍保学情况与均衡发展情况;
(六)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与使用情况,办学条件的保障与改善情况;
(七)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教师编制待遇情况;
(八)农牧区、高寒边远地区、边境地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扶持情况;
(九)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十一)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教育政策以及自治区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