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26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2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0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同时废止。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