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履行职责的相应素质和能力,忠实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