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移植天然大树、古树进城。

引进苗木应当按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检疫证明,不符合检疫标准的,不得引进。

城市绿地建设首次引进外来植物种类时,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业论证。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