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职称评定、学科建设等方面享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鼓励依法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支持发展中医药金融产品和商业健康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