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Amended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下罚款:

(一)擅自围海养殖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五倍的罚款;

(二)擅自在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区域内围海、填海或者从事新建港口、码头等活动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二十倍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