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献血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途径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
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开展献血科学知识宣传教育。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献血法律、法规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安排献血宣传户外公益广告。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年度献血宣传计划,开展献血宣传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