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办理群众诉求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设置专职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立8890工作站,接受鞍山市8890平台的工作指导,与其开展业务对接;鞍山市8890平台接受辽宁省8890平台的工作指导,与其开展业务对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是本市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范围之外的群众诉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办理。
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