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本市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根据专业需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为仲裁员,提高航运仲裁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扩大仲裁业务范围。

本市支持航运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拓展航运法律服务领域,为航运机构和相关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航运法律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