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在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和海沧区禁止规模化养殖,在同安区、翔安区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

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奖励扶持政策,鼓励养殖企业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