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出席常委会全体会议、分组会议、联组会议情况,由办事机构统计汇总,在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公报上公布,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组成人员所在单位通报。

出席会议情况、审议发言情况和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情况,作为组成人员履职鉴定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