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备案。

报送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文本及相关说明、制定的主要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等,有公告或者政府令的,还应当报送公告或者政府令。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纸质文本一式五份,同时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送全部备案材料的电子文本。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