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海洋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海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消防、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申领施工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