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不按照法定方式投资增值,或者在投资过程中,因失职而使基金受到损失的,由其主管部门对基金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有个人非法获利的,追缴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