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鼓励相关机构或者组织举办全行业或者分行业的创业创新大赛,政府可以对创业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给予适当补贴。

创业创新大赛的获奖优胜者在本市实施获奖项目或者以获奖项目创办企业的,由政府给予资金资助。

创业创新大赛的获奖项目优先进驻政府出资或者资助建设的创业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