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鼓励企业孵化器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配套增值服务,构建全链条产业孵化体系,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提高初创企业存活率、知识产权拥有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支持创客个人、创客团队、创客空间和创客服务平台发展,推动创意转化为产品或者服务。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