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网格划分的具体办法在村、社区划分网格。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在村、社区另行划分网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格以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楼幢、路街等为单位进行划分,网格内常住村(居)民户数一般为三百户至五百户。
网格划分具体办法由县(市、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域面积、人口分布、产业布局、社会发展等因素的要求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