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市、区)党委领导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市、县(市、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民政、大数据发展、营商环境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信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